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西东区A-005-06号地块等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土 地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元/m2)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A-005-06 |
金西东区 |
96334 |
商 业服务业 |
1.0-1.3 |
≤26% |
≥40% |
54 |
40 |
959 |
2000 |
D-012-10 |
金西东区 |
172 |
公用设施用地(加油站) |
0.2-0.6 |
≤50% |
10-20% |
|
26 |
1500 |
10 |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保留价),确定竞得人的具体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
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七、公开拍卖时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在挂牌出让程序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或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西经济开发区分局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西分局
联系电话: 0579-82363480、0579-82667298
联 系 人:陈志宏、 毛腾云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7673505900067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