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安地镇南G-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面 积
(m2) |
规 划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年 限 |
起始价
(元/ m2)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砂石资源开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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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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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地镇回坑村、安地村 |
40833 |
商服 |
1.0-1.03 |
25-35% |
≥30% |
40年 |
1015 |
2100 |
400 |
备注 |
成交后30日内受让人需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缴纳砂石资源开采保证金,并申请办理采矿权手续。 |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及在婺城区受让经营性用地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开发项目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及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在2014年 4月14日16时前确定该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地块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14日,到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14日15时,到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15时止。
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4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至2014年4月14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以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拍卖地点在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至2014年4月14日15时止提交申请的竞买人不足三人的,以挂牌方式出让,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4年4月24日15时止,挂牌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8时30分至2014年4月28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公告栏、金华金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该地块内具有可开采建筑用砂资源约19.88万立方米,采矿权价值约400万元,该地块内的砂石资源采矿权均在成交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土地受让人(出让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和国土部门批准出让价为准)。该地块为商服用地(旅游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允许用于住宅建设。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地块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垂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
网 址:www.landchina.com
联系电话:0579—82363480 0579-82771111
联 系 人:陈志宏 吴吉文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7673505900067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