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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数据
金市土让告字[2014]8号
发布时间:2014.08.13 新闻来源: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2124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汤溪镇里金坞北侧地块等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叫)价(/ 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1#

汤溪镇里

金坞村

131673

商业服务业

0.6

20%

35%

12

40

804

 2200

2#

白汤下公路以西、青莲路路以北(金西启动区A-63-1号地块)

2000

商业

1.01.3

30%

20%

/

40

1020

110

※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1#地块竞买人为金华市范围内的国有独资公司;2#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分公司);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89日至2014828日,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下同)获取出让文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20%转为合同定金(若竞买保证金不到出让金总额的20%,则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为定金)。在付清出让金时定金方可转为出让金。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1#地块申请人可于2014811日至201482816时止,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到截止时间如申请人不足三人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则申请时间延期至201491016时止)。我局根据申请情况于201482817时前将具体出让方式、时间、地点通知所有申请人。2#地块按挂牌程序进行出让活动。

1、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是2014829930分,拍卖地点是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

2、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491016时止,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到201491016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4910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4829日至2014912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挂牌地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一楼公告栏。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2、该二宗地块出让后均不允许分割转让(销售)。

3、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垂询。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  陈国炜、毛腾云   

联系电话:0579-823708100579-82667298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  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农行金华市分行

  号:  1307427300001207   19699901040012853

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33001676735059000678
367558361457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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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汤溪镇里金坞北侧地块等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叫)价(/ 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1#

汤溪镇里

金坞村

131673

商业服务业

0.6

20%

35%

12

40

804

 2200

2#

白汤下公路以西、青莲路路以北(金西启动区A-63-1号地块)

2000

商业

1.01.3

30%

20%

/

40

1020

110

※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1#地块竞买人为金华市范围内的国有独资公司;2#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分公司);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89日至2014828日,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下同)获取出让文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20%转为合同定金(若竞买保证金不到出让金总额的20%,则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为定金)。在付清出让金时定金方可转为出让金。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1#地块申请人可于2014811日至201482816时止,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到截止时间如申请人不足三人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则申请时间延期至201491016时止)。我局根据申请情况于201482817时前将具体出让方式、时间、地点通知所有申请人。2#地块按挂牌程序进行出让活动。

1、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是2014829930分,拍卖地点是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

2、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491016时止,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到201491016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4910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4829日至2014912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挂牌地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一楼公告栏。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2、该二宗地块出让后均不允许分割转让(销售)。

3、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垂询。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  陈国炜、毛腾云   

联系电话:0579-823708100579-82667298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  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农行金华市分行

  号:  1307427300001207   19699901040012853

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33001676735059000678
367558361457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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